深圳生了重病也可提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从2010年12月20日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始运行以来,缴存了公积金的市民无疑最关注自己口袋掏出的这部分钱如何回归。

昨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三种可提取的情形:物业管理费提取、享受低保和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悉,此前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购房、租房等九种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不过,在一些富裕市民看来,他们拥有一套甚至多套房产,也不存在房贷,公积金对自己没用;还有一些市民觉得自己没钱买房,也认为公积金没用。由此,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公积金

从此次《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最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提取情形”进行了明确,新增三种提取条件———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征求意见稿》还一一列举了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重大疾病”类型,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大疾病。

公积金中心表示,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要顾及不同群体需求,《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在支持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租房、购房)的基础上,也兼顾了已购房群体的提取需求。

不少市民更关心何时能提取公积金。昨日,公积金中心介绍,本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至本月25日,随后该中心将根据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将报审。在提请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布实施。“待文件实施后,方能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据介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11年3月16日开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市民可以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szzfgjj.com)查看。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于2011年3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szgjj2009@163.com)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怎样才可提取?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按照该暂行规定中住房消费和非住房消费情形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规定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住房消费情形同时发生的,职工应当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此住房消费情形终止后,职工方可选择其他项住房消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本暂行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的;(三)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五)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非住房消费情形为:(一)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户籍迁出本市的;(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八)因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经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情形。

■亮点

物管费提取可在网上办结

●每月上限300元

本次《征求意见稿》新增的物业管理费提取公积金情形,直接可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理该项业务,每年提取一次。

根据《征求意见稿》,物业管理费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5%,每月提取额度上限300元。当然,物业管理费每月提取额度也不能超过该套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当月实际发生额度。

租房提取不需合同备案证明

●每月上限1000元

此外,租房提取也较为便捷。深圳有千万非户籍人口,在实际中,不少租房合同并未备案。公积金中心介绍《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到深圳市非户籍职工的居住情况,在租房提取条件设置中,以租赁合同租金发生额计算提取额度,不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备案等证明。“这一举措预计将极大简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其实际租房需要的手续。”

《征求意见稿》规定,租房提取每月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50%,每月提取额度上限是1000元。公积金中心认为,这基本上让中低收入在内的广大社会工薪阶层,其个人缴存部分基本可以全额提取用于租房需求。

公积金中心指出,租房提取的政策设计考虑了深圳市缴存职工尤其是非户籍职工居住情况和实际租金支付水平,也通过建立诚信申报、事后抽查的机制简化了提取手续,让广大缴存职工切实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

三套房家庭购房

禁提公积金

去年11月,国家四部委全面叫停三套房公积金贷款。此次在深圳的《征求意见稿》中,则明确提出,拥有三套房以上的职工和家庭,不能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或还贷。同时,对拥有二套房者提取公积金还贷也有额度限制。

《征求意见稿》规定,职工因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且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而前款规定中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自有住房的,其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的60%,且不超过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60%;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三套及以上自有住房,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对此项规定,有市民叫好,认为遏制了投机购房;也有市民认为,住房公积金本来就是自己的钱,无论如何不应该禁止提取。

对此,公积金中心表示,鼓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自住住房消费,但结合当前国家房地产限购政策要求,并基于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基本功能定位,《征求意见稿》在规定购房(包括建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下同)和还贷提取情形时,将根据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已有住房套数,确定不同的提取额度。

该中心指出,从《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来看,住房公积金提取在主要支持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租房、购房)的基础上,也兼顾了已购房群体的提取需求。当然,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除让这一制度本身的普惠性得以发挥外,也需要体现该项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有明确的限制范围,不得随意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征求意见稿》相关提取情形的设置,既要满足缴存职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又得做到资金积累,从而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低息贷款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

不过,公积金中心介绍,提取政策会随着情况变化调整。据了解,从各地实践来看,住房消费提取额度会根据住房政策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予以调整。在这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同样明确提出,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国家、省和本市住房政策对职工因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适时调整,经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如实申报信息。未如实申报信息的,一经核实,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纳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公积金中心表示,希望职工诚信申报,也希望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切实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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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物管费和房租可提取公积金

交物管费和房租可提取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由9种增至12种,新增3种为交物管费、低保和重大疾病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在已经明确的9种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基础上,新增了3种提取情形,包括物业管理费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因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民可提意见或建议

根据《意见稿》,市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需要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委托人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当提交其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

市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中心应当在自受理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市民可以登录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szzfgjj.com)查看《意见稿》,并在3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szgjj2009@163.com)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公积金中心。

物管费提取可以网上办结

根据《意见稿》,市民因支付其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额度为下列三项标准中的最低值: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5%;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300元;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该套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当月实际发生额度。

据公积金中心介绍,市民因支付其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直接办结该项提取业务,每年提取一次;未能使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的,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并提交自住住房房产权属证书;未能提交房产权属证书的,应当提交其他能证明市民以所有人的名义对该住房行使权利的文件。

缴纳房租无须提供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市民因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根据《意见稿》,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额度为下列三项标准中的最低值: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50%;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合同上记载房屋租金的总额,每年可提取次数不超过两次。

根据《意见稿》,市民因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租赁合同租金发生额计算提取额度,不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备案等证明,这一举措预计将极大简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其实际租房需要的手续。

据公积金中心介绍,租房提取的政策设计考虑了我市缴存职工尤其是非户籍职工居住情况和实际租金支付水平,也通过建立诚信申报、事后抽查的机制简化了提取手续,让广大缴存职工切实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

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市民,不得提取公积金买房

结合当前国家房地产限购政策要求,并基于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基本功能定位,《意见稿》在规定购房(包括建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还贷提取情形时,将根据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已有住房套数,确定不同的提取额度。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时,可以按实际住房消费足额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2套住房的,按照60%的标准提取,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市民将不能提取。

根据《意见稿》, 市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信息。未如实申报信息的,一经核实,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纳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据悉,从各地实践来看,住房消费提取额度会根据住房政策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予以调整,这次《意见稿》中也同样明确指出,公积金中心可以根据国家、省和本市住房政策对职工因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适时调整,经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12种公积金提取情形

4种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的

3、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8种非住房消费提取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户籍迁出本市的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8、因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专家说法

提高利用效率,

与楼市长期调控相结合

针对刚刚发布的《意见稿》,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研究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意见稿》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范围,新增了3种提取情形,包括物业管理费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因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说,这项措施是非常人性化的,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利用效率。因为房子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尤其是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承受得起的。所以新增的这3种提取情形,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利用通道。

宋丁认为,《意见稿》中规定,3套及以上住房的市民将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建房以及大修住房。这一政策是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与国家的楼市调控相结合,能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的目的。

□小贴士

市民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

查询原有公积金

市民崔小姐表示,原来在内地时,单位曾经为自己缴纳过多年的住房公积金。但是来到深圳后,因为没有公积金制度,所以没有再缴纳过住房公积金。“内地的单位帮我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1万多元钱,一直存在我的社保账户里。但是前一段时间,我登陆自己的社保帐号,却发现已经没有公积金这项了,那我的住房公积金哪儿去了呢?”崔小姐说。

很多市民也都有着和崔小姐一样的疑惑,对此,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自我市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来,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逐步建立,市民原有的住房公积金已从原来的社保账户中转出,建立独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市民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输入自己的社保账号和密码,即可查询原有的住房公积金。”该负责人表示,在《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后修改完善,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发布后,市民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