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部分道路采取相关交通组织措施公告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发布最新的《关于市区部分道路采取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有效期从本月10日到2012年5月9日。记者注意到,该通告对我市交通组织措施作出两项重大调整:10日起,新洲路莲花、红荔路口早、晚高峰期“禁止左转”的措施取消;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机动车辆经红荔彩田路口东往南方向行驶。

新洲路两路口左转禁令明取消

深圳市交警局发布《关于市区部分道路采取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明起全天禁止机动车辆经红荔彩田路口东往南方向行驶

新洲路莲花、红荔路口不再“禁左转”

目前每天8时至9时,除公交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经新洲路莲花路口、新洲路红荔路口南往西行驶;需经以上路口南往西行驶的机动车,可以经深南新洲立交或北环新洲立交绕行;每天17时至19时,除公交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经新洲路莲花路口、新洲路红荔路口北往东行驶;需经以上路口北往东行驶的机动车,可以经深南新洲立交或北环新洲立交绕行。

本月10日起,该项限时禁行措施将正式取消,意味着新洲路红荔、莲花路口早、晚高峰期机动车“禁止左转”的措施正式取消。记者走访该路段时留意到,相关禁行措施的标识牌已经被摘除。

红荔彩田路口东往南方向全天禁左转

新的《通告》增加了一项禁行措施: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机动车辆经红荔彩田路口东往南方向行驶。

这意味着,车辆从红荔路东往西方向行驶到红荔-彩田路口时不能左转,否则将受到交警的处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处300元罚款。

□限行路段

据悉,除了上述两项禁行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外,我市关于罗湖、福田、皇岗口岸、东门中路、华强北等禁、限行措施,基本未发生变化。

罗湖口岸(火车站片区,含和平路):

建设路从嘉宾路口起以南路段北往南方向,禁止除公交营运大中小巴和出租小汽车以外的社会车辆通行。

对经和平路(船步街路口以南段)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火车站广场或沿河路通行的空载出租小汽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禁止进入通行。

东门中路(深南路口至晒布路口段):

每日12时至22时对经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通行的空载出租小汽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准予进入通行。

每日15时至19时对经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通行的社会车辆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尾数,同为单数或同为双数的,准予进入通行。东门中路南北双向靠右侧各2条车道为公交专用道,禁止公交营运车辆使用非公交专用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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