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事故两次即扣证,交管部门严管马路“新手”

前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深圳市人大表决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严管马路“新手” 事故两次即扣证

深圳交通安全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交通部门需公布驾校学员事故记录

前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深圳市人大表决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条例》的最终表决稿有何亮点?哪些条款将给深圳的交通管理带来重大影响?市民关注的拥堵费、电动车上路以及路边停车等措施将何时实施?南都记者就此采访了牵头条例起草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

新手事故超三次扣证重新笔试

根据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新驾驶员和驾校严格管理的经验,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条例》规定,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或者异地驾驶证转入换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负有主要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两次或者记分满6分的,应当扣留驾驶证,参加驾驶理论考试;发生负有主要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三次以上或者记分满12分的,应当扣留驾驶证,参加驾驶理论和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条例》还强调对驾校的监管,规定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技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作为驾驶员培训的核心内容。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驾校培训的驾驶员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学员自己选择优质驾校学习驾驶。

《条例》授权市政府可以采取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高峰时段区域限行,限制机动车使用频率,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合理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等交通拥堵治理措施。同时,根据市民意见,深圳市人大在《条例》中增加规定了预防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的措施,如社会车辆可以在非交通高峰时段使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