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 夏季首档电量260度电价不变

省物价局昨正式公布阶梯电价方案

首档电量夏季260度电价不变

合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 夏季首档电量260度电价不变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省物价局表示,在听证方案的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省物价局表示,考虑到我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也较大,非夏季标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昨天,广东省物价局正式发布了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将从7月1日起试行,其中广受关注的夏季一档电量比听证方案提高了20度,达到260度。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先后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广东省的听证会于5月16日召开。会后,物价部门认真研究了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结合广东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结合广东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采纳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采用了体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根据对我省2011年居民用户每月的平均用电量统计,5月~10月的用电量相对较高,这一期间的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的阶梯电价执行非夏季标准。

上述所指的居民用电量,不包括住宅小区的电梯、梯灯、水泵等公共用电的电量,这一部分公共电量不参与上述阶梯电价方案的计算,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收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