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个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时间:5月底

上周末,让不少市民翘首以盼的安居型商品房终于浮出水面,富通地产在宝安福永街道打造的永福苑正式开放样板房,吸引了不少市民现场参观。据开发商介绍,近几天内就会进行公告,深圳住建局工作人员对此予以肯定,称会在5月底6月初接受申请。此外,另一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中海阅景馨园也计划于下个月进行申请。

富通永福苑仍将采用抽签分配形式,均价为6467元/平方米

近机场永福苑限高15层

富通永福苑位于宝安大道和下十围路的交会处,南都记者乘坐地铁至机场东站,往北沿宝安大道步行十几分钟,即可到达项目处。楼体外立面的绿色脚架挂着横幅,上书“均价6467元/平方米,精装房”等。项目分为A、B两栋,两端各有两部电梯。由于机场限高,总计15层,A栋为4梯18户,B栋4梯19户。

据了解,永福苑几周前已经开放营销中心,上周六正式开放样板房,展示的样板间包括了项目的所有户型,包括65平方米两房的两种户型及85平方米三房的一种户型。据现场人员介绍,项目总计504套单位,其中476套单位为65平方米两房。

项目工作人员让前去参观的市民先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条件,此后才能进行资料登记,登记后如果有销售信息即会通知。

富通地产副总裁张广定向南都记者介绍,“预计就是这几天内就会公示,符合资格的市民即可网上申请,”张广定介绍说,“网上申请后,我们先进行资料初步审核,然后通过抽签形式,再进行详细的资料审核,联合多个有关部门,比如社保、产权中心、民政部门结合起来审查,然后中签的市民缴纳保证金,最后进行终审。”

安居房五月开始“每月一盘”

今年4月《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将有3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入市,分别是中海布吉的阅景馨园、富通福永的永福苑以及卓越的西乡安居家园项目。随后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会上透露,从5月开始深圳将“每月一盘”,即每个月推出一个安居型商品房楼盘,一直持续到年底。

除即将入市的永福苑,南都记者上周末走访了另两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中海阅景馨园以及卓越西乡安居家园项目。中海阅景馨园目前营销中心和部分园林已经做好,据中海地产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也已经基本建好,曾在5月初开放过样板房,邀请部分咨询的购房者前来参观,并听取其意见。目前正在进行样板房内一些装饰细节的修改。

中海阅景馨园供应量达到2888套,项目进展受到不少市民关注,中海地产负责人透露,原本中海项目也计划与永福苑同步启动网上申请,“不过考虑到工作量的一些原因,政府要求我们在6月启动,这也是按照之前计划的每月一盘。”

而与永福苑同属宝安区的卓越西乡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进展可能是首批三个安居型商品房中较晚的一个,南都记者周末去到现场时还没有看到营销中心,不过据卓越集团负责该项目的经理马百忠介绍,楼盘的样板房已经基本做好,本月底就可以进行公司内部的工程验收,随后就将通知住建局有关部门,并与其沟通何时上市事宜。

不过,有不少市民反映“项目虽多,但都不了解具体详情”。南都记者在某个Q Q讨论群里了解到,市民对安居型商品房最关注的问题是两个,一是项目什么时候开始申请,二是会按照怎样的分配规则。有网友提出,从政务公开的角度,有关部门能否提供安居型商品房各个项目入市的日程表呢?

阅景馨园争取采用轮候制

住建局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介绍,富通永福苑销售方案已经报批至主管部门,仍将参照双限房长城里程家园的抽签分配形式进行,“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话,马上就会发布公告接受申请,5月底或者最晚6月初。”

据该人士介绍,中海阅景馨园入市时间会稍晚一些,“我们争取在中海项目上采用轮候规则,不过现在还不能确定。”据其介绍,采用轮候制的关键是要在现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制定好规则,“最新办法现在正在有关部门审查,随后会向社会征求意见,我们已经抓紧在办理了。”出台确定的办法之后才能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库和轮候规则建立起来,据该人士透露,“轮候规则可能是按照深圳户籍的时间长短来进行排队,不过最终版目前不能确定。”

申请条件:对户籍和社保要求严格

目前深圳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仍然参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显示,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