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医保可转入深圳 今起

参保人在两地的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两地参保中断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到就业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填表申请;

2.就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出医保关系联系函并寄到 参保人原就业地的社保机构;

3.参保人原就业地参保机构开出凭证和参保变更信 息表,寄给现就业地参保机构;

4.现就业地社保机构对参保信息进行审核并办理

本报记者李可心报道 在深的非户籍流动人员医保有了好消息,从今日起,流动人员在外地参加医疗保险的,将可以将医保关系转入深圳,我市760余万非深户医保参保人将获益。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在两地的连续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两地参保中断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医保转移不设户籍门槛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自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跨地区或跨省流动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

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沈华亮表示,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32条规定:“本市户籍参保人户籍迁往国内其他地方的,以及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后,不仅深圳医保参保人可以将参保关系转出,来深工作的流动人员也可以将其在外地参保的医保关系转入深圳。

两地连续缴费年限可合算

参保年限能否转移是很多参保人关心的问题。对此,沈华亮表示,以前无论是国家还是深圳在这方面的政策都没有明确,而《办法》明确参保人在两地的连续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两地参保中断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根据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每月参保明细,从参保人在本市参保之月起向前推算,原参保地连续参保的缴费年限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两地参保中断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否则只能按照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计算。这三个月的时间其实就是给参保人办理医保转移手续的时间。”

沈华亮举例说,如果一个参保人在今年5月份从山西老家来深就业,6月份在深圳交上了医保,在老家他断断续续地交了五年的医保,来深就业前则连续交了一年,并且交到了4月份,那么只有后面的连续一年的缴费年限才可以“转”入深圳,前面的五年由于不是连续的,不能视为连续缴费年限。如果这一年连续缴费的年限结束时间是今年的1月份,由于老家与深圳两地参保的中断时间超过了三个月,这一年的年限也不能“转”入深圳。

参保人回农村可转为“新农合”

沈华亮还强调,随着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但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另外,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目前我市的医疗保险有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和农民工医保三种,沈华亮表示,参保人在深圳参加的是哪个险种,外地医保转入时接续的就是哪个险种。比如参保人参加的是农民工医保,那么外地医保转入时,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就计入该参保人的农民工医保中。

医保转移对

深圳参保人影响不大

不少参保人担心,外地参保人缴费可能比深圳低,外地缴费年限在其医保关系转入深圳时予以承认,转入深圳后享受深圳的待遇,这是否对深圳本地参保人不公平?

沈华亮表示,这一影响并不大。“流动人员医保关系转入深圳,对接的是农民工医疗保险,享受农民工医保的相关待遇,一般不会参加综合医疗,对深圳本地参保人影响不大。”

还有参保人表示,外地医保关系可转入深圳后会不会导致一些重病人乘机转来,享受深圳的医保待遇?沈华亮说,“参保人申请参保,需要有单位申请,转移医保关系联系函等,单位会对此把关。同时,参保时间往前推,差一个月都不行,所以这方面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

沈华亮强调,社保部门会对此加强监管。“目前是先办后规范,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旦发现可疑对象,将进行调查,确实没有劳动关系的,将坚决查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报,参保费用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