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里程家园“双限房”申购须知

长城里程家园申购须知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认真阅读《长城里程家园销售公告》(以下简称《销售公告》)内容,以下须知为《销售公告》的补充和说明:

1、房源基本情况须知:

1)本次公告销售的房源为长城里程家园的1—5栋。

2)每栋均有2个单元,均为11层。

3)除第4栋1单元为1梯5户外,其他单元为1梯4户。

4)第1、2、3栋住宅单位从2层开始,每栋80户,共计240户。首层为社区服务中心和商业。

5)第4栋为97户,第5栋为88户,共计185户。(注:4栋1单元101和102房为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销售房源)

6)除4栋2单元101房、5栋1单元101房和2单元101房为71平米左右的2房单位外,其他422套单位全部为89平米左右的3房单位(以上均为建筑面积)。

2、销售对象及条件须知: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销售公告》中的相应条款。填报虚假信息或恶意申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籍迁入时间都必须在《销售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深圳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深圳市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本项目住房。

2)以已婚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必须将其配偶及具有法定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成年子女)不必列为共同申请人。

3)以单亲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必须将其具有法定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成年子女)不必列为共同申请人。

4)单身居民是指未婚、离异、丧偶或在其他情况下没有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居民。至本《销售公告》发布之日须年满35周岁。

5)自有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6)无论现拥有的自有住房是否取得《房地产证》,均不能申购本项目住房。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不能申购本项目住房。例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其中一方因离异将政策性或保障性住房分割给原配偶的,不能申购本项目住房;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其中一方的政策性或保障性住房在取得全部产权后将其出售的,不能申购本项目住房。

3、填写《申购表》须知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由于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居民身份证号码:从左至右依次填写,系统只接受身份证号码为18位数的申请人的申报。若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非18位的或者系统无法识别的,须由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银行卡等原件,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申购填报。

2)表中需填写的各项数字、序号均为阿拉伯数字。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指申请人当前户籍登记所在地的派出所,即户口本上盖章的派出所名称。

4)通信详细地址:须填写通信地址所在区、路、住宅区名称、栋号、房号。如:福田区红荔西路XX花园XX栋XX号。

5)已婚家庭单位申购时,填写结婚证内页上标明的“结婚证字号”,如:粤深罗结字第111****11号、深华婚96字第***号、J440301-2010-******等。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6)在《销售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方为有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须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开具时需提供资料如下:(1)未婚单身居民: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离异单身或单亲居民: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丧偶单身或单亲居民: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银行账户信息:分/支行处按实际开户的分/支行填写。

8)《申购表》上的身份证信息一经提交,无法修改,且一个身份证号码仅能在网上申报一次。其他信息在初审合格前,可以自行修改。但在初审合格后,不得修改。若遇特殊情况,在初审合格后必须修改的,则由申请人于2012年4月27日下午17:30前携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修改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项目现场提出书面修改申请。经长城控股公司同意后,申请人务必于网上申报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购流程,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修改申请或完成网上申购流程,而导致申购失败,则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后果。

9)若出现申请人第一次申报时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的情况,请申请人于2012年4月27日下午17:30前携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银行卡等原件,到项目现场提出申购申请。否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申购资格。

10)为保障申请人所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资金安全,长城控股公司要求申请人在《申购表》上填写一个只属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银行账号,且仅限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开户的账号,该银行账号用于申请人缴纳申购保证金及申购保证金的退还。如申请人无上述银行的账号,须及时办理再进行网上申购。

4、其他须知

1)关于处罚:本项目的网上申报为诚信申报,网上申报信息由长城控股公司初审,中签申请人及候补申请人的书面材料将由政府部门进行最终核查。若申请人填报虚假信息或恶意申报的,一经查实,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将被相关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除没收其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外,政府有关部门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长城控股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2)关于产权:申请人在购买本项目满五年后,可申请取得全部产权,具体条件以届时的相关政策法规为准。未取得全部产权时,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3)关于申购保证金:申请人在缴纳申购保证金时,须要求转账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备注事项中注明“长城申购金、申购编号、手机号码”(例:长城申购金、41600066、13631662483)。请务必保留好转账凭证,以备核查。若中签申请人及候补申请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申购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申购资格。申请人按要求缴纳申购保证金后,自动放弃申购资格的,长城控股公司将在选房流程结束后,在长城里程家园申购网站(www.cclcjy.com)上公布退还申购保证金的安排,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其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免息退本金)至申请人在申购表上填报的银行账号(涉嫌弄虚作假者除外)。

4)关于看房及周边规划:长城控股公司将在选房前安排中签申请人及候补申请人到现场看房,其余时间,为保障小区安全及未来业主的利益,该小区将实行封闭式管理,请申请人勿到现场实地看房。申请人应自行了解本项目周边未来规划及配套后,再决定是否申请购买本项目。长城控股公司已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在小区内修建了社区服务中心和幼儿园,并已移交给政府。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经熟知以上销售对象及销售条件、销售价格、房源分布情况、申购流程及抽签方式等信息,并对本须知的内容无异议,愿意按照长城控股公司的安排及流程进行申购。若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对所有须知内容有异议者,请勿递交申请。若申请后对该须知内容有异议,我司将不予受理,并保留取消其申请资格的权利。

6)长城控股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对销售公告之内容进行调整,并在www.cclcjy.com网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不再另行通知。

7)深圳市今年内将陆续推出其他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敬请申请人留意。

8)长城控股公司对该须知保留最终解释权。

9)咨询电话:0755-23058668(9:30-17:30)(5条线)

申购保证金到账、退款查询电话:0755-8839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