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行电动自行车 违者罚款200元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及市交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将在6月6日-12月5日期间,禁止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禁行范围包括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5区内所有道路,以及龙岗区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街道办辖区内道路。光明新区与坪山新区不在限行范围之内。

频频肇事存安全隐患

深圳警方解释此次“限电”的最主要原因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深圳市交警局新闻发言人助理、指挥科科长夏旭昆介绍,目前,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逐年递增,经过专业机构调研,深圳目前拥有电动自行车约5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普遍未经交通安全培训,缺乏安全驾驶技能,任意穿插、争道抢道、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突出,且普遍速度超过15公里每小时的法定速度,存在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

以近三年为例,深圳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四项指数(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连续多年下降,但是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却呈现整体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据统计,深圳2008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167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6.7%,造成38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5.3%,191人受伤,占受伤总人数的6 .5%;2009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230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1.83%,造成50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8.3%,261人受伤,占全市受伤总人数的12.6%;2010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268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5.66%,造成64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11.3%,233人受伤,占受伤总人数的12.3%。

夏旭昆透露,近年来,深圳公安机关也一直在采取措施严格进行管理,近三年来交警局就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6万余宗,处警告、纠正违法行为等各种措施368万余宗,扣留电动自行车(含超标)33452辆,但仍未能从根本上遏制住这一势头,交通安全问题特别突出。

深圳路网不适合电单车

夏旭昆表示,此次“限电”的另外一个原因在于,深圳的路网特点不适宜大面积发展电动自行车交通。

夏旭昆列举数字解释说,截至5月20日,深圳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80万辆大关,加上外地机动车,每天行驶在我市的车辆已达200余万辆,而道路总长没有明显增加。从深圳路网结构的特点来看,市区道路已经相应改造为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合并,非机动车道网络不完善,缺乏专用设施进行路权保障,电动自动车势必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存在严重的交通干扰。现有的道路资源非但不能满足非机动车快速增长的要求,而且若任由电动自行车无序发展的话,势必加剧道路资源紧张带来的矛盾冲突,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交警局前期已多次发布通告,试点在各罗湖、福田口岸区域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实践证明效果良好。

地铁网开通交通趋完善

多年来,深圳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发展一直纠结于限与不限的困扰当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在于公交的不配套,部分偏远区域市民的出行难以得到满足。

然而,深圳本次闪电式推出“限电”举措,令不少关注此事的市民均感意外。除交通隐患以及没有自行车道等老问题外,困扰深圳限电最纠结的一个问题公交配套成为了“限电令”闪电推出的一个最为直接的理由。

夏旭昆表示,目前,深圳公交投入增大,运力提升,从6月份起地铁网络即将全面开通,全市的公共交通服务已基本可以满足市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为电动自行车退出提供了必要条件。

大运前新增3000辆公交车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公交处科长彭海丰表示,市交委组织对“限电”后的公交保障进行专门的研究。为了保障“限电”之后市民的出行,交委方面加强了线网优化调整工作,共新增调整99条公交线路,为历年之最;其次,对全市公交站点和公交线路全面普查,新增加了近3000个公交停靠站,根据最新的站点建设情况同步开展全市772条公交线路进行重新核实工作;在加大运力购置方面,早在今年3月深圳交委呼吁会同3家公交专营企业启动了3493辆车辆购置工作,首批337辆已经于4月投入营运,其余车辆将全部在大运前到位。在轨道交通方面,6月底深圳178公里轨道建成投入营运。

彭海丰说,截至2011年4月底,我市公交线路共772条,运营总里程约17419km,车辆13110辆,车辆万人拥有率为15.5标台,全市公交线网密度为3.52km/km 2,其中,原特区内4.96km /km 2,原特区外为3.05km /km 2,原特区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为99 .8%(全覆盖),原特区外为81%,2010年日均公交客流量660万人次。

彭海丰表示,下一阶段,交委方面将根据“限电”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布设公交线路,进一步完善、满足市民的公交出行需求。

■ 四问“限电令”

有无依据?

尽管推出了过渡期,但是,闪电推出的“限电令”还是让不少市民措手不及。一个最大的疑问在于,目前,《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尚在讨论阶段,其中提出的授权“限电”的规定尚未成为正式立法,那么本次“限电”,法律依据何在?

夏旭昆表示,本次限电的主要依据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夏旭昆表示,这是公安局是否在整个行政区域内做出这样一个行政决定的法律依据,和专门管理措施是有区别的。

会否全禁?

本次“限电令”中一个核心的问题在于限行的区域问题,尽管警方通报的表述用的是部分区域,但是实际上,本次限电实际上涵盖了深圳市的绝大部分区域。从通报中,除了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外,仅有龙岗区东部的大鹏、南澳以及葵涌等部分街道没有在限行之列。

另外一个核心问题在于,本次“限电”令的有效期到今年的12月5日,12月5日之后,“限电”令是继续生效还是届时作废?夏旭昆表示,届时将根据执行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推出下一步的举措。换句话说,继续“限电”并非不可能。

何时开罚?

另外一个市民关注的问题在于,“限电”令生效后,违章怎么处罚?

夏旭昆表示,为了给广大市民群众提供一个退出的缓冲时间,决定自6月6日至6月底为“限电”的宣传引导期,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违规上路的驾驶人侧重以教育、引导、宣传和劝阻为主,自7月份开始严格依法进行管理。7月份后,凡是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限行区域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如果拒缴罚款,交警部门可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怎么提醒?

即便是发出通告或者通过媒体广而告之,但是在具体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市民如何辨别自己是否走进了限行区域?尤其是光明、坪山以及东莞等不受限行令管制区域的市民,有关部门如何告知?

市交委法规处表示,为了落实这个方案,市交委在禁行区域和非禁行区域之间的联通道路上设置了相应的道路设施,主要是在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的禁行区域和非禁行区域之间的联通道路上设置了禁行标志。交委方面还将在禁行区域与东莞交接的路段上设置禁行标志,总共设置的标志牌将会有50多块。

“限电”令

◎限行区域: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5区内所有道路,龙岗区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街道办辖区内道路。

◎限行时间:

2011年6月6日- 12月5日

◎处罚措施:

6月6日- 6月底为宣传引导期,对于违规上路者教育、引导、劝阻为主;7月份后,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限行区域者,处以200元罚款。拒缴罚款则交警部门可暂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