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投资纳税人入户门槛降低

深圳投资纳税人的入户门槛再次降低,就业者连续3年共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万元以上就可申请入户。昨日公布的2011年人才引进政策中,首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可直接以现任职务为条件申请引进。

深圳2011年人才引进政策昨日公布,全市人才引进业务将于3月14日启动。深圳去年进行行政机构改革后,对包括接收毕业生、调干和招调工在内的人才引进政策系统整合,提高深圳人才引进的质量和数量。据介绍,深圳今年加大对产业人才的扶持力度。首次规定深圳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可直接以现任职务为条件申请引进,并降低投资纳税人员的引进入户门槛,在深圳就业的人员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申请入户。

存量人才的置换力度也在加大。例如,大专学历人员通过单位申请调干的,属重点专业的,养老保险参保年限要求由3年降为2年,属非重点专业的,养老保险参保年限要求由4年降为3年;对于个人申办调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没有学位的人员,只要其具有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且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一定年限的,都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引进。

今年技能人才招调政策中,招调员工职业工种由122个调整为141个,新增无损检测员、数据程控员、首饰制作师、形象设计师等职业工种,并对紧缺工种进行重新标注。待2011年全国、全省统考的相关信息确定并公布后,深圳将及时对职业资格证书类统考工种进行增补。此外,对以夫妻分居形式申请引进的人员取消结婚和分居时间的限制,并明确规定按照分居时间、学历层次、技能水平依次优先的原则在年度分居指标内予以审批。

深圳今年还将毕业生个人申办接收的院校范围由去年的80所扩大到133所,而且属“985”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不受重点专业的限制,只要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就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

■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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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限制企业可自主选择市区立户登记

不在规定以内的企业不受注册资金限制,可自主选择在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立户登记。

按规定,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应办理人事立户登记。今年的引进人才政策中,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或市国资局直属企业的人事立户登记手续,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或区属国有企业的人事立户登记手续,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登记,但不得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人事立户登记。

针对部分调入人员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问题,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强调,深圳人才引进政策是根据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并动态调整的,引进人员年龄与《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规定的超龄养老保险费起征点不完全一致。拟引进人员如按规定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应在调入单位、拟调入人员明确知晓而且愿意按规定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再提出调入申请。没有按照规定缴清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深圳有关部门不予出具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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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人才入户需求被关注

深圳今年坚持市外引进与就地转换同步推进,关注存量人才的入户需求,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于3月14日启动。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介绍,当前,国内外人才竞争日益加剧,为此,企业充分挖掘深圳对优秀人才的比较优势,着力吸引一批具有一技之长、符合深圳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同时还要关注深圳存量人才的入户需求,及时将各个建设领域的骨干力量转换为深圳户籍人口。按计划,人事立户、招调工立户登记的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10月31日。

2011年新办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如今年有调干或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须申报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本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信息。年度计划和统计信息的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10月31日。

2011年以前已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如今年有调干或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须办理本年度的人事立户年度登记;2010年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办理招调工立户或年度登记的用人单位如今年有招调工计划的,须办理本年度的招调工立户年度登记。年度登记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10月31日。

人才引进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已办理2011年度人事立户登记或人事立户年检的用人单位可申报接收毕业生信息或调干信息,已办理2011年度招调工立户登记或招调工立户年检的用人单位可申报招调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