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心理卫生条例将实施,心理咨询收费须明码标价(2)

心理咨询机构不能诊疗

目前,深圳从业的心理咨询师大约有400到500人,占我市持证心理咨询师的十分之一。而据不完全统计,深圳的心理咨询机构大约在100到200家。“这些数字目前不确定是因为在《条例》实施前,心理咨询机构还不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市卫人委法规处处长王延平表示,明年开始,从事营利性的心理咨询机构除了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外,还需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孙美华介绍,《条例》明确了心理卫生机构和心理咨询机构的范围,只有心理卫生医疗机构才能对精神障碍进行诊断和治疗,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向心理卫生医疗机构转诊,不得擅自从事诊疗活动。

诊断只能在卫生机构进行

2010年,媒体曾关注市二医院高压氧科护士郭俊梅因不满奖金分配方案上访,被医院领导当众宣布有偏执性精神障碍,而当时所做的诊断是由市康宁医院的一位医生在市二医院办公室内谈话时所下的结论。市卫人委法规处调研员王师耀表示,《条例》实施后,这种诊断将被视为违法。“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心理卫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精神科职业医生在医疗场所做出。”

“这也是国家立法层面所遇到的棘手问题。”王师耀说,深圳在心理卫生立法方面解决了几个全国面临的棘手问题,比如精神障碍的诊断申请、治疗措施、是否住院,都必须由患者本人提出或同意,如果患者本人不能或部分不能辨认、控制自己的行为,由其监护人提出或同意。深圳在防止“被精神病”立法上先行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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