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招考公告,2011年11月10日(6)

六、面试

时间: 2011年12月21日至22日。

地点及相关要求:12月20日16:00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考生凭本人有效的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某职位最终招考名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Y代表该职位拟招名额,R代表该职位面试名额(当Y≤10时,R=3Y;Y>10时,R=2Y+10),X代表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Z代表该职位最终招考名额。

(一)若X≥R,则Z=Y(X>R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二)若X

1、当X≤30时,X/3刚好为整数,则Z=X/3;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

2、当X>30时,[(X-10)/2]刚好为整数,则Z=(X-10)/2;(X-10)/2不为整数,则Z为[(X-10)/2]+1取整数。

若按上述两种情况取整数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

例如:某职位拟招名额(Y)为16人,面试名额(R)为42人,若经资格初审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X)只有33人,因30

考生总成绩将于12月23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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