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9416套公租房怎么申请?

深圳9416套公租房,其中面向社会群体3709套,面向人才群体5707套。

深圳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房分配昨日正式启动,四个项目将提供房源13496套。其中,面向户籍无房家庭,以及1200家“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公开配租的9416套公共租赁房从昨日下午起开始受理申请。

2013年深圳9416套公租房如何申请?

户籍无房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本次推出的保障房共有四个项目,包括位于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办金龙路西面的龙悦居11111套,位于南山区松坪山宝深路南的松坪村三期650套,位于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小区内的梅山苑二期1485套,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和路与竹园路交汇处的招商澜园250套。

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分配将面向社会群体及人才群体,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其中,面向社会群体共5520套,占分配总套数的40.9%,面向人才群体共7976套,占分配总套数的59.1%。

面向社会群体的5520套,包括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龙悦居四期1811套经济适用房,面向户籍无房家庭的3709套龙悦居二期、龙悦居四期和梅山苑二期的公共租赁住房。

面向人才群体共7976套,包括面向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5707套公共租赁住房,分布在龙悦居二期、龙悦居三期、梅山苑二期、招商澜园;定向配租给市政府批准需重点解决住房困难的企事业单位人才2269套公共租赁住房,分布在龙悦居一期、龙悦居三期、梅山苑二期和松坪村三期。

签订租赁合同后停发租房补贴

面向两类住房困难群体公开配售的1811套经济适用房,以及定向配租给市政府批准需重点解决住房困难的企事业单位人才的2269套公共租赁住房,其申请条件、配售配租方式及步骤等内容将另行通告。

此次面向户籍无房家庭,以及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业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公开配租的保障房,单身居民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已婚或单亲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共同申请人应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成年子女及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得作为申请人。

户籍无房家庭的申请人需具有深圳户籍,年满23周岁,累计缴纳社保3年以上;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应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并签订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满足: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正在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配租最大户型为两房一厅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为1人的,选房类型为单身公寓;2人的,选房类型为一房一厅或以下户型;3人及以上的,选房类型为二房一厅或以下户型。需注意的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具有深圳户籍,或者非深户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方能计入上述配置房源户型的人口数。

面向户籍无房家庭,以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或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一项的时间先后作为确定排位顺序的依据。面向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事业单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排位顺序。以上两类申请人配租均按房源户型分三个队列,依据申请人排位顺序按房源数的1.5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系统如实填报申请信息。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14时至2013年3月10日24时(总计39天)。3月10日24时后,不再受理申请,也无法修改已填报的申请信息。

“社会群体”符合条件可以续租

公租房可以住多久,是否可以续租?“申请人在选定房号之后,将与租赁中心签订为期3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房屋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办理入住手续。针对‘社会群体’出租的公租房,在3年租期满后,如果申请人当时依然没有买房,且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仍有续租资格。不过针对‘人才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在租住3年后则不可续租。”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旦出现租期满且已自购住房,没有续租资格的住户,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回公租房。

9416套公租房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户籍无房家庭的申请人需具有深圳户籍,年满23周岁,累计缴纳社保3年以上;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应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并签订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满足: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保障房、无自有房且3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正在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申请方式

已婚或单亲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共同申请人应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成年子女及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得作为申请人。单身居民以个人名义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系统(网址:http://61.144.226.2:8091/szzlzx/lease/guide.jsp),在线提交认租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14时~2013年3月10日24时(总计39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已申请的信息不再受理变更。

配租标准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为1人的,选房类型为单身公寓;2人的,选房类型为一房一厅或以下户型;3人及以上的,选房类型为二房一厅或以下户型。需注意的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具有深圳户籍,或者非深户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方能计入上述配置房源户型的人口数。

配租方式

面向户籍无房家庭,以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或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一项的时间先后作为确定排位顺序的依据。面向市人才安居扩大试点企事业单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排位顺序。以上两类申请人配租均按房源户型分三个队列,依据申请人排位顺序按房源数的1.5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申请步骤

申请人网上申请;确定排位顺序及入围、候补入围申请人名单并公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领取受理回执;资料初审;确定最终入围、候补入围申请人名单及排位顺序并公示;看房及选房;签订租赁合同;抽查。

预计今年6月可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