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医保账户将扩大使用范围 有望全家共享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答复市人大代表有关建议中表示,正在修改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扩大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建立家庭成员共享机制

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今年“两会”期间向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建议说,深圳一些药房违反有关规定乱刷医保卡,药房存在以药易物、以药易补药、不核验社保卡等行为,比如有的药房允许使用社保卡“换购”蛋白粉、淮山甚至燕窝等。

肖幼美提出,不少投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积累了额度可观的资金,这笔资金平常不使用,对当事人来说就是“资源闲置”。一旦出了大病需要住院的时候,这笔个人账户资金会先动用,然后才通过共同基金报销。这样一来,一些投保人就认为很不划算,种种套现医保账户金的手段应运而生。除非有人举报,监管部门仅靠日常巡检是难以觉察的。

肖幼美提出建议:为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建立更广泛的使用空间,规定超过一定金额和累积一定年限之后可以直接取现,或者扩大合理使用范围,建立家庭成员共享机制。

肖幼美还建议:社保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充分认识医疗保险资金对自身的重要性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违规使用医保账户资金的参保人也应予以惩戒。

参保人违规将受惩

据介绍,正在修改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扩大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规定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可以支付参保人及其在本市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医疗费用及其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以及国家、广东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费用,充分发挥个人账户家庭统筹功能。

[注: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9年度是3894元,也就是说,您的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3894元,超过部分可以给孩子、父母、配偶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正在修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不但对定点药店医疗保险行为进行规范,同时也将对参保人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规定参保人违反医疗保险规定,暂停其社会保障卡记账资格3至12个月,以期起到对参保人违规行为进行约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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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刷医保卡损害参保人利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参保人年轻时通常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都较多,可以用来弥补年老体弱时的费用缺口。由于深圳的缴费基数较高,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也比较高,所以部分身体健康的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也较多。由于参保人对个人账户建立的不理解,以及社会上药店的违规操作,所以出现了药店乱用、乱刷医保卡的现象,这种现象其实也是对参保人自身利益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