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骗购保障房最高处20万元罚款

针对深圳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方面的监督,坚决打击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等问题,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构建住房保障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以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需要的人群。

“一直以来,我们都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市对住房保障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落实。”该负责人表示,具体来说,一方面建立工程质量追溯制度并全面实施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质量责任“三场”联动责任追究措施,完善“三个级别、三个层次”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提升从业人员责任意识,保障房屋的适用性和安全性。另一方面,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按照绿色环保要求,新建保障性住房除了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住宅建设标准的规定建设外,所有项目均必须达到《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标准,优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创建宜居社区,提升人居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低碳发展。

同时,实施政策性住房质量业主查验制度,在分户验收结束后、竣工验收前,引导小业主对自己的住房质量进行查验。查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有关单位限时整改,及时发现和消除住宅的各类质量缺陷,给业主提供满意放心的住宅。

该负责人介绍,近期,我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在“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严格准入与退出管理”这一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上的创新。我市还将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清理,建立全市统一的保障性住房数据库;整合全市住房保障对象的户籍、住房、收入、资产、社保、学历职称等信息,建立互联互通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保障对象信息诚信申报及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后续监管。

“此外,我们还提高了骗购骗租的违法违规成本,对骗购人最高可处20万元的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骗租人最高可处6万元的罚款、10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