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户籍居民养老问题全解决

居民养老保险新政7月1日实施,最低缴费100元/年至少可领养老金315元/月。

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将于7月1日实施,这一制度填补了我市养老保障体系最后一个“缺项”,所有职工和居民“老有所养”问题都得到解决,实现了全 覆盖。市社保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政策进行解读,户籍非从业居民最低缴费仅需100元/年,至少可拿到养老金315元/月。

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市目前实行的是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户籍居民只能通过个人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养老 保险。按照目前的缴费水平,每年至少需要缴费约6000元,对于没有足够经济来源的人而言负担很重。此外,还有一部分达不到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养老保 险的居民,游离在养老保障之外。

此次出台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填补了我市养老保障体系最后一个“缺项”,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实现全 覆盖,深圳的所有职工、所有居民都覆盖到养老保险体系里。凡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 险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在外地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医保、且达到60周岁以后户口迁入我市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参保范围。

缴费从100元/年至1000元/年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起步低,参保缴费灵活。”黄险峰说,缴费共10个档次,从100元/年起步,到1000元/年封顶,让大多数人能够缴得起保 费。参保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按照100元/年缴费的享受30元/年政府补贴,每增加100元缴费政府补贴增加10元,按照1000元/年缴费的可享受 120元/年政府补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在具体的缴费方式方面,以45周岁为界限,缴费方式不同。一类是不满 45周岁的人群,从今年开始缴费,到60周岁,如果中间停缴了,导致缴费不够15年的,就必须“延缴延退”,即缴够了15年才能开始领取养老金;第二类是 已经满45周岁人群,从今年开始缴费,到60周岁肯定缴不够15年,可以采取一次性缴费的办法,把不足年限该缴纳的费用补齐,就可以从60周岁开始领取养 老金。

养老金从315元/月至425元/月

参保人的养老待遇如何?黄险峰说,养老金从315元/ 月至425元/月不等。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未满8年的,基础养老金为200元/月;自其具有本市户 籍满8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增至300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比如一名参保人按照100 元/年的标准缴费,15年共缴纳1500元,共享受政府补贴450元,那么他个人账户加上利息约2000元,如果他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退休后的基础养 老金为300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5元/月,总的养老金为315元/月;如果一名参保人按照1000元/年的标准缴费,15年共缴纳1.5万元,共 享受政府补贴1800元,他个人账户加上利息约1.7万元,如果他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为300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25元 /月,总的养老金为425元/月。

对于7月1日之前已经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如果还想享受个人 账户养老金,也可申请按参保当年的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并可一次性享受政府补贴,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按照原标 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资金由财政支付,不会挤占其他参保人的钱。

据了解,深圳200元/月、300元/月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在全国来说较高。

可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户籍居民,除了可以按照新政策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如果希望享受更高的退休待遇且经济能力允许,仍旧可以通过个人灵活就业方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