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居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深圳市安居房项目今后将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中海阅景花园将有望成为首个试行这一利好的项目。

在昨天的新闻通气会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已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市公积金中心正在开展贷款业务系统开发及相关流程设计等工作,到9月底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可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

据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部部长万中沛介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一)截至今年9月底,购房申请人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公积金;

(二)公积金仍处于缴存中;

(三)购房申请人在9月底后签订买卖合同且交付首期款。

针对前不久发生的富通永福苑项目因买卖合同中涉嫌“霸王条款”引发不少市民关注的事件,市住建局房改处副处长姚卫城表示,中海阅景花园发售期间推出的合同文本需经几个安居房发售期后,进一步总结经验,待完善后出台成熟的文本格式,供今后的安居房发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