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转房贷 房贷有新招

深圳:个人消费转房贷 银行贷款有猫腻

楼市新政出台后,银行的房贷越收越紧,炒房客们被挡在了高门槛之外。但是记者从深圳部分银行了解到,房贷收紧并非借贷无门,部分银行推出的消费贷款,绕道转变为房贷。

记者走访了深圳几家银行,发现很多银行推出类似“免抵押信用贷款”、“50天免息期”等消费贷款,可以转变为购房款。

招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经理:“我们这边的贷款就是有红本在手的房子做抵押,我们在承受之内给你批一个“消费易”的额度,我们其实就是一个消费贷款。然后您拿这个卡,依托在您的一卡通上来完成提款,只能是通过刷卡消费的方式来完成买房买车装修都可以。”

个人消费贷款用途很广,主要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贷款(不包含房贷),包括耐用品消费等消费性个人贷款,一般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住房作抵押。目前银行在审批消费贷款时需要客户提供明确的贷款方向。

招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经理:“那你这个可以用在房贷里,你可以刷尾款,(100万的房子)就是你自己交20万,剩下80万你都可以去刷我们的“消费易”。因为这样你就不用给银行提交繁琐的手续了。”

虽然个人消费贷款是打到对方的账户上,不能取现。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为避免银行监管限制,提前与装修公司打好招呼,支付一定的“通道费”,即可让装修公司将贷款打入客户账户。

记者:有没有很多人因为二套房利率调高而转向这个的?

招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经理:“有,也有很多。”

记者再调查中发现,一些银行规定,没有房产红本作为抵押,也可以贷到款。例如平安银行的无抵押个人贷款,无需任何抵押,只要符合平均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年龄满25周岁,就可以贷到最高30万的款。

平安银行理财经理:“买房子可以 但是最高只能贷30万。”

记者:“这个需要抵押么?”

平安银行理财经理:“这个不需要,我们无抵押无担保的。住房贷款(自基准利率)上浮10%,但是这个是要上浮20%-30%。这个无抵押无担保 可能适合一些在深圳工作 但是不是说有房有车的人直接划到你的账上,不需要划到对方的账上。”

记者:“就是我拿我这个账上的钱去买房子就可以了?”

平安银行理财经理:“对。”

楼市新观察

深圳:骗房贷优惠 中介有黑招

看了刚才的消息,的确应了那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市场上帮忙的还不只是银行,房产中介也在帮着忙活。财经频道深圳演播室的记者,在深圳楼市调查时也发现,眼下深圳市场上就有不少投资客在中介的“支招”下,还是能以第一套住房的首付和利率优惠,来购买第二套住房,中介使用的又是什么招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走访了深圳的一些房产中介机构,当记者抱怨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提高,增加了购房成本时,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就开始给记者支起招来。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是这样的情况,你买房写你表弟的名字。”

记者:“有人这么搞吗?”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很多。”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有一个客户十几套都是以别人的名义买的。用他阿姨的名字,不是亲阿姨,煮饭阿姨,保姆。”

银行和公正机构暂时无法监管

原来,二套房还可以用别人的名义,以一套房的首付和利率优惠来购买,这样就可以降低成本。但房产中介提醒记者,你所找的人必须是无房的深圳户籍,或在深圳缴纳社保的人,这样才能够保证拿到房贷。当记者对房产将来的产权和出售提出顾虑时,房产中介拿出了一份业主和名义买房者的委托协议公证书给记者看,在公证的委托协议中,名义购房者委托真正的业主全权代理房屋的出租和出售事宜,以确保真正业主的房屋收益权。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做个公证给你嘛,以后卖房他不用过来,你自己去卖就行了,明白吗?就是你不用过(户)过来了,是你表弟嘛,很亲戚戚,他不会把你房子给卖了。这种房子要找亲戚,你家里信得过的。”

借用别人的名义购买到二套房,就避开来二套房新政带来的成本压力,为保证真正业主的权益,背后的真正业主要和名义购房者签一份公证委托协议,由名义购房者委托真正业主全权代理房屋的出租或卖出。这样,真正业主就能根据市场价格高低以名义购房者代理人的身份把房屋卖出获利,实际就是以他人名义炒房。

深圳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直接过给表弟那里,半年以后,你如果买的话,叫你表弟签个单卖掉(就等于找一个人替我炒房一样)。对,就是这个概念。(银行、公证他不管吗?)他怎么查呐?你买房你怎么查?”

尽管银行和公正机构暂时无法监管,但这种以他人名义买房,来规避国家政策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又会不会有风险呢?来听听法律界人士的分析。

律师金焰:“这个利用他人名义去买房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他们签署的任何买卖协议以及委托书,都可能被法院以后认定为无效的。公证的委托书,表面在公证处做了公证,但事实上只是一种委托关系,那么挂名的这个购房者,可以随时对这个真正房屋所有者的委托取消,所以真正的购房者还是面临非常大的法律风险。”

看了刚才记者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新政出台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也在同步发生,即使是如此严厉的政策风暴,一样还是有人想方设法规避国家政策,投机取巧的违规买房。银行为何敢违规贷款呢?我们再次连线财经频道评论员马光远先生。

芮成钢:刚才我们看到楼市里出现的新的违规现象,我们想银行是不是还是有一种贷款的冲动,如果要管理的话,因为目前管理方法更多是限制和进行打压,有没有方法做一些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更多通过激励机制的方式,换一种角度来管理?

马光远:对于银行来讲,它有放贷的冲动,它作为盈利单位,是比较正常的。因为毕竟在银行资产里,房贷这块资产相对来讲质量还是比较优良的,所以我们认为对于银行信贷政策,这一次银行应该从两个方面去认识,第一个它可以去盈利,第二点银行本身作为金融机构它有去履行国家金融政策的职责,包括把消费信贷转化为房贷的做法本身是违法的,这一点应该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第二点,这次对于金融信贷方面,大家看到的是打的一面、压的一面,但是没有看到保的一面。保的方面是我们从来没有强调一套房贷它的一些政策有改变的迹象,也就是说在这次信贷政策里边,一方面要保住房的基本需求,也就是说对于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我们是保的,体现在金融政策上,首付20%是不变的,利率优惠还会持续进行下去,这一块如果继续进行带动,对银行来讲不仅仅意味这块资产是比较优良的,而且风险也是比较小的。

对三套、四套、五套以上进行贷款,短期来看银行盈了利,但是长期来看风险是比较大的。所以说如果有激励机制的话,那我们政策是不是可以很明确强调,我们对于居住需求的信贷,我们的政府、我们的银行仍然是支持的,20%的信贷、银行利率优惠仍然是坚持的,这样的话也算一种激励政策,对银行来讲,它的盈利是可以得到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