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人随子女入户条件

二、老人随子女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2、老人身边无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老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老人或被投靠人在深圳的房产证明。

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