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条件

学士未满26周岁可申请公租房

今年的大学毕业生到深圳就业,或许能申请到公租房。昨日深圳市市长许勤签发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明确提出,深圳将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在住房方面对认定的人才进行照顾。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

学位、年龄符合规定可申请

实物配置包括免租住房、产权赠与、租住公共租赁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根据此前发布的《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此次人才安居的保障对象,分为杰出人才安居、领军人才安居、高级和中初级人才安居。

其中,覆盖范围最大,最为引人关注的无疑是高级和中初级人才安居问题。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高级人才,工作单位属于本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名录范围,且其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

新引进的高级人才为: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职称且未满41周岁。中初级人才,包括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高级和中初级人才申请公租房,由用人单位出面。用人单位持企业执照等材料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产业影响力、行业产业紧缺程度、纳税贡献大小及其人才录用等情况,在30个工作日内确定公租房配租方案并公布。

此外,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所在片区有空置公租房的,应当申请公租房,无空置的,方可申请租房补贴。

用人单位瞒报申请将被罚5万

南都记者注意到,《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主要侧重于人才租房方面,且无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还是范围很广的高级和中初级人才,均是通过其用人单位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因此该办法在法律责任中,强化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管。

如规定,用人单位有隐瞒事实,帮助员工提交申请,擅自调整入住人等行为之一的,将被处5万元罚款。同时主管部门在下一年度,不再受理该单位为员工提出的租房及补贴申请。此外,用人单位及人才违反规定,除依法进行处罚外,保障房主管部门会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抄告其所属单位和征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