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类人才均可享受安居优惠

从今年6月1日起,无论是新来深的大学毕业生,还是新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或是在深的领军人才、杰出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享“安居”优惠。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获悉,《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从6月1日起施行。

人才安居采取两种方式

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住房、产权赠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暂行办法》覆盖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针对不同层次人才制定了相应安居标准。《暂行办法》中的“人才”根据《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杰出人才免租住200平方米房

对于“杰出人才”,如果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可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住房。该免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不超过10年,10年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杰出人才在我市工作居住满10年,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且入住后在我市工作居住满5年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

领军人才3年住房免租

对于“领军人才”,如果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可以申请免租3年的住房,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免租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150平方米左右,地方级领军人才100平方米左右,后备级人才80平方米左右;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领军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不超过《暂行办法》规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购房价的50%,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80%和20%。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领军人才一次性发放30%的购房补贴,剩余70%在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此外,领军人才如果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住房,可以申请3年的租房补贴,具体的标准为: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正高职称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

对于“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如果在我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我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高级人才,工作单位属于本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范围,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一、新引进的高级人才: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二、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高、中初级人才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40平方米。

此外,用人单位所在片区如果没有公共租赁住房的,高中初级人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2000元/月,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15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高、中初级人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均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