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康看病便宜,医改的惠民工程效果如何?(3)

医院

严格处方管理

医改这两年,深圳市在国家和广东省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共确定了795种基本药物。这些基本药物全部纳入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市妇幼保健院:用药量出现异常停止出货

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林先生表示,根据今年的统计,目前药品的销售额只占医院总体收入比例的23.3%,医药收入属于深圳医院里最低的水准。“按照目前医院的规定,药房内所有药物均为治疗内药物,不含辅助性的药物,如果病人实在要求,我们的医生会告知他可以去药店买,但医院并无售”。医院虽然不会按照处方金额对医生进行约束,但是会对所有的药品进行监控。药品出库由计算机系统控制,如果某种药品的出货波动超过了核定所需的用药量,系统就会立刻停止这种药的发放,“主要是提防医生为了获取回扣,专门开某种药”。

市二医院:每月重点监控药品的用量

市二医院发言人表示,医院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新《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为了控制药品用量,门诊处方药品用量一般不得超过7天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处方药品一般不得超五种,处方药品价额一般不得超过300元。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和金额可适当放宽,但最长用药量不得超一个月,医师对此类处方必须注明开具理由,并由病人在处方上签名认可。对于住院患者出院带药,医保病人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自费病人和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按《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用药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禁分解处方。对一天内同一医师给同一病人所开处方,无论多少均视为一张处方。

对医保限制级和自费药品(含限制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等限制性药品实行限制管理。住院患者确需要使用者,应由上级医生签署意见,主管床位医师需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经其同意后写明用药理由,并要求患者在住院病历上确认“知情同意”的签字。门急诊患者确需使用者,医师须将药品用途告知患者,并在处方上角标明用药理由,同时要求患者在处方上签名认可。

此外,医院成立了专门的检查小组每月对全院门诊、急诊和住院部各病区用药总量、用药金额排名前30位和销售异常增长的品种进行统计分析。并组织有关专家对使用药品金额和数量前10位的前10名医生的处方和金额超过300元以上的处方进行重点检查。对认定为不合理用药的“大处方”,依照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实惠点评:市民刘先生是一名白内障患者,他称现在医院的价格总体上来说可以接受。“医生会尽量开基础类的药物,几十块钱就够了”。但由于他一直需要使用一种美国进口的滴眼液,价格280元一支,上月底刘先生去开药的时候却被医生告知,医院为了控制医生开药,当这个药的出货量到一定数量的话便会停止供应,而这个药由于在月初的时候开药量太大,现在已经停止供应,需下个月初再来。刘先生觉得,医院控制开药如此一刀切,也给有需要的病人带来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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