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国十条公布 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房贷

5月6日消息,深圳周四公布深圳版“新国十条”通知,规定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券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强调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该细则比业内之前预期宽松不少。

今日,深圳市国土资源委网站公布了“新国十条”执行细则《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表明,深圳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差异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事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而此前一直在业内流传的如北京一样提出的限购政策则没有在通知中出现,业内普遍认为,此政策比预期中的要缓和得多。

李耀智表示,此版“新国十条”没有提及业界非常关注的“限购”问题。“昨天曾有开发商披露的认为会出台的政策并没有出现,之前大家都认为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总套数限为一套、境外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在本市限购一套自住或自用的商品房,这些政策肯定会有。

他认为,这两个关键政策并没有体现,传达出了一种较为保守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