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终审名单公布 261家庭受处罚(2)

保障房流通增值收益70%将归政府

同时,将严格限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流通,经济适用房达到规定年限经批准取得完全产权的,要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和房产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透露,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保障房流通后的增值收益,70%将归政府所有。市住建局将完善退出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后续动态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本次终审合格申请家庭的名单及购租排位等信息将于今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sfzx.cn),各区住房建设(住宅)局网站和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网站,各街道办事处公布,申请家庭可以通过上述网站和地址进行查询。

市民可对终榜信息和租售工作予以监督,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举报,一旦发现违法事实,即使申请人已经入住或获取补贴,市住建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申请过程弄虚作假

261户家庭受处罚

对第二次保障房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如何处罚?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已对261户违法家庭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约占申请家庭的3%。这些家庭被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今年1月中旬以来,针对2010年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阶段发现的违法行为,市住建局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对261户违法家庭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约占8148户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3%。根据相关规定,驳回弄虚作假者本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另外,对经核查违法事实认定存在出入,不构成故意隐瞒,或虽有违法,但情节显著轻微的63户家庭,经当事人申辩或听证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还有12户家庭,经核查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已纳入本次终审名单。

据透露,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反映的骗购保障性住房处罚数额小,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市住建局还会同市法制办、市人大有关部门,迅速对实施不到一年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进行修订,将处罚金额从5000元提至最高20万元。修订后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还有待相关立法部门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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