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终审名单公布 261家庭受处罚(3)

本次共筹集房源6073套

大多在2012年交付使用

保障性住房终审名单最终确定,采取哪些方式进行保障?房源分布情况如何?针对媒体普遍关注的问题,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共筹集房源6073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488套,公共租赁住房1585套。将以实物租售和货币补贴等方式进行保障。

保障房租售参照惯例进行

“本次保障性住房的售租按照全市统筹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参照惯例的原则进行。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合格家庭,其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由市政府统一筹集提供。申请人户籍为其他各区包括光明、坪山新区的合格家庭,其经济适用房房源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自行筹集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由各区、新区管委会自行负责筹集提供。”市住建局房改处处长林小利向记者介绍。

据悉,自动放弃实物配租配售,或因房源不足未能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合格家庭,由各区政府采取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货币补贴的具体办法,待本次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工作结束后由各区另行通知进行,补贴时间从2011年10月开始计算。人均货币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区廉租住房人均货币配租标准的70%,具体补贴标准以各区公布的为准。

据介绍,本次多余的房源将满足市民接下来的住房保障需求。

大多在2012年交付使用

据介绍,包括松坪村三期与福保110项目、中闽花园与魅力时代花园等在内,所有的经济适用住房均预计在2012年交付使用。其中松坪村三期与福保110项目,将面向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合格家庭配售;中闽花园与魅力时代花园,面向申请人户籍为宝安区的合格家庭配售;光明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面向申请人户籍为光明新区的合格家庭配售。申请人户籍为盐田区、龙岗区、坪山新区的合格家庭,因暂无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分别由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予以保障。

“各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售价由区政府或新区管委会另行测算发布。”林小利介绍。

公共租赁住房则全部由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提供。除盐田区公共租赁住房预计2011年12月底交付使用外,福田区公共租赁住房、宝安区公共租赁住房、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光明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都预计在2012年交付使用。另外,罗湖、南山两区因暂无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由区政府采取货币补贴形式予以保障。

公租房的租金如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的70%,具体租金标准以各区政府公布的为准。”林小利说。

共7页: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